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2日讯目前,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内容。为掌握和研究这方面情况,黑龙江省林业厅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了深度调查研究。调研情况表明,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省有林业专业合作社271家,比去年增长62.2%,其中:苗木花卉种植合作组织43家,食用菌养殖合作组织37家,林果栽植合作组织49家,林木种苗繁育、管护合作组织44家,林下中草药种植合作组织42家,梅花鹿、野猪、林蛙、蜜蜂等林下养殖合作组织26家,山野菜采集加工合作组织30家。
尽管近2年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与农业合作社数量相比,占比非常小,发展还存有一定差距。全省目前林业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当地以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采取了由种植大户带动、农村能人创办及公司+农户+基地等形式发展起来的,覆盖50多个县(市、区),涉及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加工业、森林旅游及绿化苗木繁育等领域。部分市县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产品已发展成为具有本地特色和一定规模的绿色产业基地,今年,桦南县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首批28个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典型示范县之一。林业合作组织的建立,不仅为全省林业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还大幅度都提高了林农组织化程度,有力地推进了林业科技化普及,高效地促进了兴林富民双赢。
通过调研,也发现了目前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组织化程度不高、数量少,规模偏小,合作组织自身运行还不够规范,缺乏引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资金、技术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针对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实际,省林业厅将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结合林农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以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为目标,着重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扶持。
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支持,努力营造林业专业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对现有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要在巩固提高中逐步规范发展,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依法成立,制定规范的章程,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保障林农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在林木良种、技术培训、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多方面做好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指导林农发展壮大合作组织。四加强典型培育。
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规划和引导力度,把树典型、抓示范、促提高作为突破口和落脚点,积极挖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潜力,有计划、分类型地培育一批可看、可学、可示范、可推广的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成为现代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成为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的得利载体和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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